相比2022年1月的40余張證券行業罰單,2月就要少了許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顯示,以落款日期計算,2022年2月,監管機構對證券行業共計開出了16張罰單,涉及11家券商,中天證券和國信證券各領到3張,皆因反洗錢工作不到位而受到處罰;其次是國泰君安,因分公司違規,涉及2張罰單。
此外,新時代證券、東方證券承銷保薦和中山證券,皆因投行相關業務違規受到處罰;方正證券、首創證券和國泰君安則皆因違反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規定受到處罰。宏信證券、中泰證券及光大證券也有相應罰單。
2家券商因反洗錢不到位均被處罰超百萬元
2月,有6張罰單指向券商反洗錢工作不到位,中天證券及2名責任人、國信證券及2名責任人因此受到處罰。
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對中天證券進行了處罰,這也成為2022年以來首張券商反洗錢罰單。中國人民銀行沈陽分行稱,中天證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因此對中天證券罰款137.1萬元。時任中天證券經紀業務事業部總經理徐秋炯、時任中天證券合規法律部總經理李偉東對中天證券上述違規負有責任,也均被處以罰款。
就在第二日,即2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對國信證券也進行了處罰。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稱,國信證券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因此對國信證券罰款105萬元。時任國信證券經紀事業部副總裁謝青、時任國信證券集中運營總部總經理胡忠孝對國信證券上述違規負有責任,也分別處以罰款。
3家券商涉及證券投顧業務違規罰單
2月14日,廣東證監局對梁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梁某在方正證券湛江海濱大道證券營業部從事營銷業務期間,存在推薦股票未充分提示風險以及未提供來源等行為。
2月15日,貴州證監局對首創證券貴陽都司路證券營業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該營業部存在聘用未取得證券投資顧問執業資格的從業人員擔任投資顧問助理,并按照首創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管理相關辦法進行考核和管理的情況。同時,該營業部存在營銷人員將員工二維碼交由他人協助開戶的情況。
2月18日,江西證監局對易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對國泰君安江西分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措施。該分公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部分符合回訪篩選標準的贛江-同興投顧簽約投資者未進行回訪,二是贛江-同興投資顧問易思敏在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過程中,存在通過微信及微信群向投資者發布誤導性陳述的行為。該分公司對易某提供證券投資顧問服務合規管理不到位。
3家券商涉及投行業務違規罰單
2月7日,江蘇證監局對新時代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新時代證券在受托管理的“20海投01”“20海投02”“20海投03”公司債方面存在對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監督不到位,對發行人信息披露督導不到位。
2月15日,深交所對鄭某、蔡某進行了通報批評。東方證券承銷保薦與粵傳媒簽訂《財務顧問協議》,擔任粵傳媒收購香榭麗項目獨立財務顧問,鄭某、蔡某作為項目主辦人,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簽字的財務顧問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2月24日,全國股轉公司對中山證券、何某、何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作為東莞市凱昶德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推薦掛牌主辦券商,中山證券在公開披露的相關文件中發表的意見不真實、不準確,存在未勤勉盡責的情形,項目小組負責人何某、項目小組法律事項調查人員何某未能勤勉盡責,對中山證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文章來源: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