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就安徽省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重點排放單位碳排放配額清繳完成和處理情況進行公示,這是目前首個就全國碳市場履約情況進行公示的省份。
根據公示內容,安徽69家納入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的重點排放單位中,68家完成履約,1家未完成履約。
未完成履約的一家公司為安徽虹光企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目前已作出處罰。根據安徽宿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該企業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1月28日,該局對安徽虹光企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進行調查,發現該公司未足額清繳碳排放配額,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處罰人民幣2萬元。
多地披露查處的控排企業未履約案件
根據生態環境部2月17日發布的《關于做好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后續相關工作的通知》,重點排放單位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于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本行政區域未按時足額清繳配額重點排放單位的責令限期改正,依法立案處罰。
盡管其他省市尚未公示全國碳市場履約情況,但已有多地披露了查處的控排企業未履約案件。
1月3日,蘇州市生態環境局透露,蘇州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1月1日在對張家港某公司開展節日生態環境安全檢查中,發現該公司未按時足額清繳2019-2020年度碳排放配額,責令企業整改并對該企業違法行為予以立案查處。
1月4日,伊春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局對未按時清繳碳排放配額兩家企業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要求企業進行整改并已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企業未按時清繳碳排放配額的行為各作出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1月20日,淄博市生態環境局對某熱電企業進行檢查中,發現該企業未按時足額清繳碳排放配額,執法人員依法予以立案查處。
1月30日,晉城市生態環境局發布查處的該市首例碳排放配額未按期履約違法案件的相關信息。據了解,晉城市東方熱電有限公司未在規定時限內繳清2019-2020年度的碳排放配額,晉城市生態環境局依法進行立案查處責令該公司限期改正違法行為并處罰金2.5萬元。
隨著各省市陸續公示全國碳市場第一個履約周期的配額清繳完成和處理情況,預計還將有未按期履約的案件被披露。
2萬至3萬元的罰款金額對企業約束力有限
根據《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重點排放單位未按時足額清繳碳排放配額的,由其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對欠繳部分,由重點排放單位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等量核減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額。
2萬至3萬元的罰款金額,業內普遍認為懲罰力度較低,無法起到威懾作用。
記者注意到,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正式發布后,罰款金額或將大幅增加。去年3月,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公開征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草案修改稿)>
意見的通知》。此次發布的條例草案,明確了對拒不履約企業的懲罰力度,提出在未履約處罰上,實施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則將在下一年度扣除未足額清繳配額。
ICF國際咨詢公司和中創碳投聯合發布的2021年中國碳價調查指出,《管理辦法》受限于行政處罰的約束,僅規定2萬元到3萬元之間的罰款以及在下一年度扣除欠繳部分,對企業的約束力有限,只能作為《條例》正式出臺前的過渡條款。
當被問及哪種強度的處罰或激勵措施才能確保高履約率時,2021年中國碳價調查顯示,最受歡迎的選項是讓無法履約的公司留下負面的信用記錄,由此影響其從銀行獲得融資的能力。
(文章來源:證券時報)
標簽: 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