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到個體工商戶的轉變,體現出平臺企業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忽視、對自身責任的無視、對相關法律法規的漠視。
江西省多個部門聯合出臺文件,就這一做法發出禁令,劃出了新就業形態用工行為的底線,邁出了關鍵一步,釋放出積極信號。
近日,江西省人社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總工會等八部門聯合下發《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意見》,切實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實施意見》明確規定,嚴禁平臺企業以任何形式誘導或強迫勞動者注冊為個體工商戶,以規避用工責任。
外賣騎手、快遞小哥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竟成了與平臺企業有合作關系的個體工商戶,聽起來有些匪夷所思。放眼現實,確實存有平臺企業或其基層機構誘導、要求甚至強迫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注冊為個體工商戶的情況。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一旦注冊為個體工商戶,平臺企業就不用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更不必提供相關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只得自擔風險。這一做法逃避了法定剛性義務,逾越了法律底線。可即便一些頭部企業相繼發聲禁止此類行為,依然有不少外賣騎手、快遞小哥以個體工商戶的身份跑外賣、送快遞。
外賣騎手、快遞小哥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按照平臺企業的規章制度開展勞動,在平臺接單,受平臺管理。根據這些用工事實,平臺企業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平臺企業理應把用工主體責任擔當起來,而不是誘導或強迫這些勞動者注冊為個體工商戶,實現隱蔽雇傭。從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到個體工商戶的轉變,體現出平臺企業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忽視、對自身責任的無視、對相關法律法規的漠視。
平臺企業誘導或強迫勞動者注冊為個體工商戶,不僅侵犯其合法權益,也不利于企業長遠發展。在激烈的平臺競爭中,一些平臺出于降低用工成本、規避用工風險的考慮,將勞動者注冊為個體工商戶。此舉短期內增加了企業利潤,實則是目光短淺之舉。企業與勞動者之間從來都是雙向選擇的關系。平臺企業逃避自身責任,不給勞動者提供應有保障,人員流失、口碑下降都可能隨之出現。長此以往,難免損害企業的市場競爭力,影響企業發展。
一段時期以來,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注冊為個體工商戶,備受質疑和詬病。江西省多個部門聯合出臺文件,就這一做法發出禁令,劃出了新就業形態用工行為的底線,邁出了關鍵一步,釋放出積極信號。這一政策不僅有助于強化平臺企業用工責任,規范平臺企業用工行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對其他地方也具有示范引領意義。
禁止平臺企業誘導或強迫勞動者注冊為個體工商戶,需要相關部門共同作為、形成合力。
勞動監察部門應依法加強對此類行為的監督,該調查調查,該處罰處罰,該曝光曝光,讓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平臺企業付出必要的代價。市場監管等部門應對已經注冊的個體工商戶進行排查,查找出“外賣類”“快遞類”等個體工商戶。如發現勞動者被誘導或強迫注冊為個體工商戶的問題,則指導勞動者注銷個體工商戶,或按程序撤銷注冊。勞動仲裁機構、法院則應守住最后一道法律關口,在相關案件中根據事實定性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實質用工關系,積極支持非自愿注冊為個體工商戶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維權訴求,給勞動者當好維權后盾,讓勞動者感受到公平正義。
(文章來源:中國勞動保障報)
標簽: 個體工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