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數字經濟的迅猛發展,網絡消費已成為社會大眾的基本消費方式。與此同時,相關領域的法規建設也在不斷推進。日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下稱《規定》)發布,就是對相關法規的進一步明晰,意在增強法規的執行力。
網絡消費的規模有多大?從下面一組數據就可以看出來。截至2021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10.32億人,較2020年12月增長了4296萬人;2021年1月~11月實物商品網上零售額為9.8萬億元,同比增長13.2%,占社零總額的24.5%。可以預見的是,今后網絡消費的規模還會繼續增長。
值得注意的是,網絡消費持續增長過程中,也暴露出許多問題。此次《規定》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形式明確,“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等實踐中常見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應當依法認定為無效。這些都反映出當前在網絡消費中存在的問題。
上述《規定》的內容還有很多,可以看出,《規定》在司法審判方面更加明晰了可執行性,進一步明確了法規界限、減少了一些模棱兩可的因素。有細節,就更會使得法規具有“牙齒”,更有威懾性。這是首先要強調的一點。
其次是,在網絡消費領域法規建設方面要更具有前瞻性、漸進性。
數字經濟、互聯網金融、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新應用的快速發展,陸續催生了一系列新業態新模式,但相關法律制度還存在時間差、空白區。現在,作為普通消費者往往會根據自己已有的消費體驗盯住一些具體領域。有研究報告顯示,在網絡消費方面現在有六類問題的投訴最為集中:不明扣費、支付未到賬、發貨不及時、假冒偽劣、退款不及時、描述與商品不符等。
而且我們注意到,網絡消費的領域正在極速延伸向“高端發展”。數據表明,截至2021年12月,在線醫療用戶規模達到了2.98億,同比增長了38.7%,許多互聯網企業正在加入其中。如果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嚴格規范,其產生的影響可能就不是一塊蛋糕質量是否合格那么簡單。
在法規建設方面,上述“規定”是“一”,其后還會有“二”、“三”等出來。這體現了網絡消費法規建設循序漸進的方面。目前更為急迫的,則是面對新問題需要及早出臺相關法律法規。
其三是,網絡消費平臺企業要敬畏法規,不能隨心所欲,更不可以“逾矩”。
這次出臺“規定”一個重要內容是針對網絡消費中的格式條款。格式條款產生的基礎之一是,有的強勢企業會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去強迫對方接受法規之外的約定,包括“二選一”。這就是“隨心所欲”,并且“逾矩”了。“簽收商品即視為認可商品質量合格”“經營者享有單方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也是相關企業濫用強勢地位的具體表現形式。
要看到,對上述隨心所欲和“逾矩”的行為,現在的處罰措施越來越嚴厲,已經有相關企業被處以超過180億元人民幣罰款的案例,下一步,包括對強勢平臺企業的監管措施都將更加嚴格。
總之,網絡消費雖然已有多年,并且形成了巨大規模,但總體上在法規建設方面還處于不斷推進的過程中。這其中的一個重要因素是網絡消費還在快速發展,新的消費方式和問題也層出不窮,這都需要法規建設的不斷完善、法規執行措施的進一步明晰。
(文章來源:第一財經)
標簽: 數字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