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重慶市生態環境局近日印發《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以下簡稱《規劃》)。據了解,這是全國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印發的首個執法隊伍建設“十四五”規劃。
《規劃》系統梳理了當前重慶市在執法隊伍均衡發展、現代化建設、執法方式手段等5方面存在的短板,提出了“十四五”時期執法隊伍建設目標。
《規劃》明確,到2025年,重點提升執法隊伍基本保障能力、發現問題能力、精準打擊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政策供給能力五項能力,推動執法隊伍建設邁上新臺階;到2035年,完善職責明確、邊界清晰、行為規范、保障有力、運轉高效、充滿活力的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體制,形成與生態環境保護事業相適應的行政執法職能體系。
《規劃》聚焦提升執法隊伍“五項能力”,細化部署了多項任務。同時還明確了“十四五”期間10項主要發展指標,包括預期性指標4項、約束性指標6項。其中,4項指標高于國家現行要求,包括執法機構規范化示范單位建設完成率不低于80%,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不低于95%,移動執法系統執法信息錄入數累計不低于10萬條,執法崗位培訓人次不低于2000人次等。1項指標實現“零”的突破,即企業用電用能工況監控和水質自動留樣建設家數不低于200家。5項指標要求為100%,即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完成率、執法人員證件和著裝換發率、重點監管對象自動監控覆蓋率、移動執法系統應用覆蓋率、執法人員持證上崗率全部達到100%。
程竹青
(文章來源:中國環境報)
標簽: 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