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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名為《陜西旬邑:鎮政府失信成“老賴” 8年欠款企業難討回》的網帖流傳,引發廣泛關注。帖子稱,2012年安康市鑫鑫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鑫鑫礦業)與咸陽市旬邑縣清塬鎮的鎮辦企業清塬煤礦簽訂安全生產托管合同,但合同期至2015年8月18日中止。合同中止后,為了2000余萬元的債務,鑫鑫礦業討要了8年之久,如今雖贏了官司,但鎮政府和清塬煤礦卻拒不履行。2月10日,咸陽市旬邑縣清塬鎮回應上游新聞稱:“不屬實。本金1400多萬元和違約金,去年還了1000多萬,余款承諾是在3月底前還清。”
上述網帖稱,2012年鑫鑫礦業負責人景先生與清塬鎮政府簽訂了旬邑縣清塬煤礦安全生產托管合同,合同中約定,鑫鑫礦業負責原煤的生產(包含生產時的人工勞務、耗材、設備和巷道的維修及單價10萬元以下的固定資產投入等),清塬煤礦負責煤炭的銷售,然后每噸原煤按議定的單價和鑫鑫礦業進行結算,合同期至2015年8月18日中止。但合同中止后,鎮政府和清塬煤礦所拖欠鑫鑫礦業公司的費用問題始終沒有得到妥善解決。2020年4月,鑫鑫礦業將清塬鎮政府及其所屬清塬煤礦告上法庭。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網帖還附上了陜西省安康市漢濱區法院發出的失信決定書【(2022)陜0902執121號】和執行通知書【(2022)陜0902執121號】,失信決定書載明被執行人系旬邑縣清塬煤礦、旬邑縣清塬鎮政府。上述法院向被執行人發出的執行通知書載明:“你與安康鑫鑫礦業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16日作出的(2020)陜0902民初5582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鑫鑫礦業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這份執行通知書上顯示,法院責令清塬煤礦和清塬鎮政府履行義務,償還債務1494萬元及違約金,向鑫鑫礦業支付律師代理費75萬元。
上述網帖最后稱“截至2022年7月,依據法院判定的旬邑縣清塬鎮政府及其所屬清塬煤礦應償還鑫鑫礦業的本息已達2000余萬元,至于何時才能拿到賠償……景先生等只能等待。”
據陜西省咸陽市旬邑縣官網介紹,旬邑自然資源儲量豐富,煤炭儲量達27億噸。
天眼查App顯示,清塬煤礦成立于2000年,司法風險信息顯示,該公司作為被告和被執行人涉及多宗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鑫鑫礦業成立于2004年,法人羅艷,公司位于陜西省安康市。2023年1月3日,鑫鑫礦業新增一則恢復執行信息,執行標的12760968元,涉及合同糾紛,被執行人為旬邑縣清塬煤礦、旬邑縣清塬鎮政府,執行法院為安康市漢濱區人民法院,案號【(2023)陜0902執恢2號】。
那么,鎮政府還沒有支付這筆錢嗎?2月10日,上游新聞記者以網友身份致電旬邑縣清塬鎮政府,接電話的工作人員回應稱:“不屬實”。該工作人員介紹,2020年11月,鑫鑫礦業起訴清塬鎮政府和清塬煤礦。“要求(我們)償還那筆債務,本金1400多萬元和違約金。一二審法院都判決我們清塬鎮政府承擔還款責任。2022年10月10日我們給安康鑫鑫礦業支付了1000萬,2023年1月13日,(我們)又支付了300萬,并且承諾剩下的那些款項2023年3月底前付清。”隨后,上游新聞記者多次撥打安康鑫鑫礦業工商預留登記電話,該電話截至發稿無人接聽。
(文章來源:上游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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