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營報》記者注意到,近日浙江湖州一位女士發視頻稱,去銀行存5萬元現金,被要求說明資金來源,并提供收入證明,從而引發熱議。記者通過采訪多家銀行了解到,目前浙江湖州六大國有銀行存取5萬元并不需要提供收入證明,但部分銀行提及需要核實說明資金來源或用途,推進反洗錢工作。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記者從業內人士處了解到,為落實反洗錢工作,我國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工作近年來不斷完善,但是仍需優化提升客戶管理,夯實客戶盡職調查基礎,完善制度流程,細化執行標準等。此外為同時兼顧客戶體驗,應加碼科技反洗錢能力。
不需收入證明
針對熱議事件,記者與六大國有銀行總行客服及浙江湖州地區支行確認,對方均表示辦理5萬元及以上存取款,需要攜帶身份證及銀行卡,核實身份,但并不需要攜帶收入證明等其他證明材料。
記者了解到,為預防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央行要求,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同時,金融機構應當保留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系結束當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并保留交易記錄,自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
針對是否核實資金來源或用途問題,部分湖州地區國有銀行工作人士告訴記者,辦理5萬元存取款,需要口頭說明資金來源或者資金用途,按照央行反洗錢規定,客戶應屬實告知,屬于正常問詢。
另外,記者了解到,湖州當地存取款30萬元及以上,需要客戶填寫大額資金存取登記表,內容同樣涵蓋資金來源或用途等信息。
客戶盡職調查需優化
2022年1月26日,為進一步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提高反洗錢工作水平,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指出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自然人客戶辦理人民幣單筆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存取業務的,應當識別并核實客戶身份,了解并登記資金的來源或者用途。
監管相關人士表示,制定《辦法》有利于踐行“風險為本”的反洗錢理念,提升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水平,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工作未充分體現“風險為本”理念的,需要進一步強調基于風險的客戶盡職調查措施,在防范利用金融體系從事洗錢等犯罪活動的基礎上,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另外,制定《辦法》有利于接軌反洗錢國際標準,反洗錢國際評估認為我國需要進一步明確對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的相關要求,不斷完善反洗錢監管制度。
不過,三部門在2022年2月21日發布公告稱,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辦法》因技術原因暫緩施行,相關業務按原規定辦理。
某城商行法律合規部人士認為:“我國現行的反洗錢法律法規,基于客戶群體屬性的不同,根據客戶風險程度的高低,對于客戶盡職調查均提出了相應的要求。但從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工作的實踐來看,目前還普遍存在客戶盡職調查工作指導不夠、執行不力、效果不佳、保障不足等情形。”
上述人士表示,應優化提升客戶管理,夯實客戶盡職調查基礎,例如組織開展存量客戶及客戶號清理工作,制定客戶號標簽分類及相應管理規則,確保客戶和客戶號管理統一、規范、有效,并通過調查核實、系統核驗等推動“一戶多號”問題客戶整改完善。
客戶盡職調查優化的同時如何兼顧客戶體驗?某東北地區監管人士表示,應深化各部門間信息共享交流合作機制,通過梳理其他國家在客戶盡職調查階段綜合運用的技術方法和手段,歸納共通點時能夠發現協同發揮各部門信息優勢的重要性,全流程、速連化、跨系統共享信息在客戶準入階段帶來極大便利,從客戶端提升了用戶體驗,另外,也從交易端加快了審批效率。
上述城商行人士提及,應持續加強技術手段運用,如健全完善RPA機器人自動查詢和生成報表功能,充分發揮新技術在客戶信息查詢、風險監測中的作用,提高客戶盡職調查工作的效率,從而提升客戶體驗。
(文章來源:中國經營網)
標簽: 盡職調查